🏛️⚖️📈
🏗️ 公司设立
有限责任公司
- 股东人数:1~50人
- 出资制度:认缴制,按期足额缴纳,否则承担违约责任。
- 章程制定:股东共同制定,基本文件。
股份有限公司
- 发起人:1~200人,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
- 设立方式:发起设立(认购全部)或募集设立(部分募集)。
- 成立大会:募集设立股款缴足后30日内召开。
通用规则
- 登记事项:名称、住所、注册资本、法定代表人等,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。
-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版同等法律效力。
🏢 公司组织机构
股东会(权力机构)
- 统一称谓:有限责任公司“股东会”与股份有限公司“股东大会”统称股东会。
- 职权:决定重大事项,修改章程等。
- 一人公司:不设股东会,单一股东行使职权并记录。
董事会(执行机构)
- 成员:3人以上,可设职工代表。300人以上公司通常需职工董事。
- 简化设置:规模小/股东少的公司,可不设董事会,设1名执行董事。
- 审计委员会:可替代监事会职能。
监事会(监督机构)
- 简化设置:规模小/股东少的公司,可不设监事会,设1名监事。
- 替代机制:设审计委员会 → 可不设监事会/监事。
- 议事规则:决议一人一票。
法定代表人 & 特殊公司
- 任职:由“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”担任。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任。
- 上市公司:必须设独立董事。
- 国有独资公司:董事会外部董事应过半数,应有职工代表。
📝 备考重点速记 · 考前必背
🏢 有限公司股东:1-50人
🏛️ 股份公司发起人:1-200人
📊 董事会:≥3人
📅 募集设立成立大会:30日内
👤 法定代表人补任:30日内
⏱️ 授权资本制期限:3年
📈 授权发行比例:≤50%
✅ 董事会决议:≥2/3通过
💰 无面额股计入资本:≥1/2
⚡ 组织机构简化(“可以不设”情形)
✔ 规模小/股东少的公司:可不设董事会(设1名执行董事)
✔ 规模小/股东少的公司:可不设监事会(设1名监事)
✔ 设立审计委员会 → 可替代监事会职能
🎯 核心原则速记
▶ 股份发行:公平、公正、同股同权
▶ 法定代表人:由“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”担任
▶ 一人公司:不设股东会 上市公司:必须设独立董事
📌 类别股要点:优先/劣后分配、特殊表决权、转让受限。授权发行须全体董事2/3以上决议。
🔔 易混淆对比
✅ 有限责任公司:股东1-50人,认缴制,可不设董事会/监事会。
✅ 股份有限公司:发起人1-200人,募集设立需成立大会,可发行类别股。